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正式启用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编辑部 2021-05-25 17:00:48

5月25日,记者获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洲区人民法院联合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涨渡湖街道办事处及武汉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于5月21日在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街道办事处举行共建武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新洲涨渡湖片区)签约暨揭牌仪式,这也是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

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正式启用

揭牌仪式现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汉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双利,新洲区副区长张再强及来自新洲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局、涨渡湖街道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仪式。

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正式启用

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共建单位的代表们实地调研了涨渡湖小学湿地生态教育基地和武汉"网红打卡点"——水杉林。代表们对该校建立的湿地生态教育基地表示赞赏,并对该校科普宣传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看着同学们亲手制作的"标本画"、有百年历史的刺杉树根标本、满墙的湿地科普挂画……代表们纷纷点赞并说道:"湿地即校园,生态即课本。"

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正式启用

观赏同学们亲手制作的"标本画"

"一所偏远小学校,师生却十分有'精气神',一边传承红色基因,一边担负社会责任,将学习、劳动、文艺相结合,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非常了不起!"新洲区副区长张再强现场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对学校投入和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政策倾斜,支持学校发展。

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正式启用

观赏同学们亲手制作的精美作品

据了解,六家共建单位将按照共建协议的约定,以基地为平台,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研究。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找准环境资源案件替代性修复责任方式与基地生态修复需求的结合点,将涨渡湖基地作为恢复性、替代性裁判内容的执行场所。

同时,六家共建单位将统筹整合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服务功能损失款项,依法探索生态修复资金在基地的科学合理使用。(记者揭兴旺、通讯员罗继平)